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构建以建设乡村大花园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通知》(衢政发〔2018〕33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将2025年第一批市“大三农”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共1340万元,其中市妇联105万元,市供销社160万元,衢职院600万元,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柯城57万元、衢江区125万元,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并纳入2025年度市区财政体制结算;龙游县73万元、江山市50万元、常山县45万元、开化县125万元,通过转移支付下达(详见附件1)。
2.已拼入部门年初预算资金2312万元,不再另行下达(详见附件2)。
3.根据《衢州市“大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衢财农〔2023〕16号)等相关规定,下达上述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对照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第一批市“大三农”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已安排资金明细表
3.2025年市“大三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一批)
(附件1、2、3.wps )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