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2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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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财政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市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逐条剖析市委巡察反馈的52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督办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挂账销号”的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模式。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财政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治理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2个,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10人;制定完善制度25项;清退款项14.46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补课”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补课学习。

(二)完善学习机制。修订完善市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交流研讨等工作机制,重要学习议题一般安排不少于2名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三)严抓意识形态。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新入职干部专题培训,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局工作绩效考核。

二、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机制保障。调整充实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大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水利、林业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加强调研服务。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等专题调研,对各县(市、区)预算和支出管理、资金管理、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设等加强指导力度。

(三)严格监督问效。制定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计划,开展“大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高资金安排精准度。

三、关于“发挥‘以财辅政’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范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流程,组织开展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

(二)实施财会监督年活动。制定财会监督年实施方案,开展问题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梳理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劳务费发放情况,严格落实备案制。

(三)健全预算支出标准。完善市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统筹资金保障省市重点工作。建立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严格应用于2024年预算编制。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落细“一岗双责”责任。对照“五张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范清单,局党委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季度进行履责提醒。

(三)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度。督查通报问题做到见人见事,并强化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双标’,审核把关‘放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工会经费收支失范等问题,逐项自查自纠、分析原因,并严格按照当年度政策,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

(二)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财务政策汇编》,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提升审核把关意识,并不定期开展检查问效。

(三)推动数字监管。优化财政内勤系统、资产云系统,加强资金、资产的数字化监管。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盘清资产情况。开展全局固定资产盘点专项行动,核实资产信息,及时登记更新,确保账实相符。

(二)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新入职干部教育,开展财务资产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规范使用固定资产的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盘点,动态掌握资产领用等情况。

七、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中共衢州市财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衢州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推动财政决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执行制度。从严落实新修订的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应上会尽上会。

八、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工作机制。修订党委议事规则,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方面应上会研究的事项范围。健全支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组织生活规范严肃。

(二)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党务工作培训班、机关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三)强化党建考核。修订支部“双建争先”五力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九、关于“干部‘两勤两专’能力提升抓而未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干部能力。组织开展预算编制政策、项目结算资料送审、干部选拔任用等专题培训,并选派干部参加省级监督人才库培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强化工作实效。实施财会监督专项整治,加大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复评项目自查等工作,提高资产和项目管理规范意识。

(三)完善制度体系。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制定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核质量管理、部门预算调剂管理等办法,并编制一批“财政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财政业务要点。

十、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实档案管理队伍。建立AB岗互补工作体系,确保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双重把关。

(二)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完成相关档案补缺及移交工作,并建立复核机制,确保今后人事档案完整、及时移送。

十一、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细预算编制。开展市级预算编制政策培训,进一步明确预算源头管理及追加程序,形成统一规范。

(二)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市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全面加强项目库管理,从严安排项目预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纵深推进财政全面从严治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大事、作决策、抓落实能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作风建设。深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定期组织开展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加强对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二是持续推动财政改革突破发展。深化“党建统领+财政治理”机制,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深入开展财政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财政支持市委“10+2”重点工作等问题研究,在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等方面,主动破题、建言献策。三是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健全处室单位综合考核、干部实绩考评等工作机制,将抓人促事落到实处。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在党的建设、预算管理、财会监督、资源统筹、内控管理等方面注入新动能,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55508;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市财政局711办公室;电子邮箱:qzczbgs@163.com。

中共衢州市财政局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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