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4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43号)等文件,现将第二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其中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部分相应增加你单位2024年“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部分相应增加你单位2024年“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2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下达资金额度、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资金绩效目标表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文号 | 资金名称 | 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浙财农〔2024〕 39号 | 中央耕地 建设与利用资金 | 衢州市美丽乡村建设 中心 | 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 | 15 | 耕地质量提升 |
2 | 浙财农〔2024〕 41号 | 中央农业 产业发展 资金 | 衢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 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 一体化试点 | 1000 | 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 |
3 | 浙财农〔2024〕 43号 | 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 渔业增殖放流 | 49 | 渔业资源保护 |
合计 | 1064 |
附件2
2024年中央资金绩效目标表
转移支付名称 | 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浙江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
市县财政部门 | 衢州市财政局 | 市县主管部门 |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1064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64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工作。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数量(万单位) | 1596 | ||
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个) | 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推动摸清全市土壤质量家底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 | ≥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 | ≥90 | ||
服务对象对资金使用情况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