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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衢州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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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衢州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衢州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财建〔202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各级财政专项等资金,坚持各级联动,发挥财政政策措施杠杆作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商家适度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与金融、标准、产业政策的协同,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

(二)坚持全力保障、有效支持。中央和省级有政策支持的,按“能早则早”最快速度做好项目储备;国家规定需地方联动的,尽最大可能支持保障投入强度,优化调整存量资金,全面推进四大行动落地落细。

(三)坚持聚焦重点、惠企利民。加强财政政策集成,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安全隐患大、设备能耗高、群众需求强、拉动效应好”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惠企利民,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统筹推进市级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方向政策需要,科学实施、合理安排、分类推进。

政策措施

(一)支持设备更新行动

1.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和重点行业技改。迭代优化大科创专项制造业投资项目补助政策,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行业级、区域级、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一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水平,对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硬件投资额15%、软件投资额30%给予补助,对六大主导产业链重大制造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2%给予补助,对绿色化减碳项目、一般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分别给予12%、6%的补助。积极申报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和国家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积极向上争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用于支持重点行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政策期限为2024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2.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等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省市资金保障支持我市生态环境检测领域设备更新,提高智能化监测能力。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3.支持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原则,支持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助25万元/台,支持市区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政府补助5万元/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及人才公寓加装和更新电梯予以支持。发挥市场机制,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安全评估工作。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4.支持建筑节能改造、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城市管网设施更新改造。根据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统筹使用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老旧管网等设施改造。按照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鼓励管网改造、污水处理、防洪排涝和垃圾收集处理领域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5.支持公共交通新能源化。统筹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更新。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6.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统筹省交通碳达峰补助资金,引导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对船龄符合条件老旧运输船舶进行淘汰更新,对新能源重型货车、新能源船舶、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购置给予补助。统筹民航发展基金,对衢州机场民航设备更新予以补助。支持公路数字化改造,鼓励争取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政策期限为2024-2025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7.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严格落实中央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和省级高耗能农机报废补偿政策,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的推广应用。政策期限为2024-2025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8.支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实施未来农业园区建设、“3+X”特色产业扶持等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关注农业“双强”应用高质高效项目,加大对连栋钢架大棚、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设施装备配备扶持。统筹省市资金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给予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9.支持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农事服务中心财政专项激励,重点扶持提供耕、种、收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提档升级,拓展工厂化育秧、烘干加工、农机维修、农资配送、农技培训、农产品仓储保鲜、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置、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功能,统筹省市资金给予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10.支持推动高校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更新。统筹高校“申硕”,职业学校省“双优计划”、市“双高”“五统筹”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校基础教学与科研设备更新、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设备更新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全面推进“午休躺睡”工程。政策期限为2024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11.支持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公益性文旅设备更新。积极申报经营性较好、设备直接产生收益可覆盖还本的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列入中央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期限2024-2027年。

12.支持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投入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类、远程诊疗等老旧重点医疗装备更新。统筹资金对市级公立医院病房改造给予支持,优化病房结构、提升病房环境、配齐安全设施设备。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13.支持推动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更新改造。统筹财政资金,推进违法车辆近场监测设备、卡口补盲设备、雷达测速设备,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政策期限为2024年,后续视工作推进要求予以调整。

14.支持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服务设备更新。对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取得设备的,视同购买设备同等享受技术改造奖励。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统筹促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适当比例给予奖励支持,鼓励引导租赁公司开展服务设备更新改造工作,适当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15.运用综合性政策支持设备更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

(二)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6.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发挥消费促增长作用,进一步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积极争取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补贴,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政策期限为2024-2025年。

17.支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县(市、区)支持淘汰老旧电动自行车,推动提升消费者老旧电动车淘汰更新意愿。统筹财政资金,加大老旧电动车淘汰工作的宣传力度和便民服务点的设置。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18.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按照中央、省级政策要求,对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予以支持。积极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发挥消费促增长作用。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19.支持实施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统筹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等上级补助,鼓励推广“厨卫换新”装配化装修。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三)支持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0.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等资金,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落实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四)支持标准提升行动

21.支持标准提升。统筹省市资金,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进标准研制、宣贯和实施。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三、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政策实施方案,确保可操作能落地,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统筹用好各类政策金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确保政策发挥最大效益。

(二)持续强化保障。按照“集成、优化、新增、争取”原则,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专项债等资金支持。

(三)统筹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持续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原则,加强动态评估,确保政策合规有效,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四)加强财会监管。认真履行财政部门主责监督的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依责监督和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特别要堵塞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防止政策走样、执行不到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衢州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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