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财政打好“激励相容”政策组合拳 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发布日期:2024-04-0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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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衢州市财政局紧盯“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需求,打好“激励相容”政策组合拳,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加大生育、养育、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释放生育潜能,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聚焦“生育贵”  完善全周期政策链条

出台育儿补贴、托育补贴等13项激励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落实生育补贴政策,对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我市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10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灵活就业等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2023年,全市支付生育保险费用2.11亿元。

聚焦“养育难”  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

完善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每年安排500余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管理、业务培训等项目实施,建立“1+6+N”养育指导培训体系,确保全市托育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公共场所科学配置母婴设施建设,全市共有母婴设施点198个,配置率达100%,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加大对婴幼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力度,做细做实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新生儿访视、疾病筛查等公共卫生服务,强化优孕、优生、优育指导。2023年,全市共投入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1227万元。

聚焦“无处托”  打造高质量设施集群

安排8100万元资金,优化全市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有效满足学龄前儿童托育需求,其中,市本级投入资金3380万元,支持建设全省首家公建公营综合托育服务中心,让群众就近托、满意托、放心托。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助,明确保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最高指导价,按照三二一级标准每月给予每个入托位不低于200元、300元、500元的运营补助。开展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对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5万元奖补。2023年,柯城区入选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全省试点;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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