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立式加工中心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1      信息来源:采监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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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衢院招2023-10 

二、项目名称:立式加工中心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浙江凯达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环城西路178号     

被投诉人:衢州学院  

地    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1金华市步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1029号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衢州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编号:衢院招2023-10)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7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快递滞留未送达,本机关2023年8月8日收到即受理,投诉书副本已送达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已经提交投诉回复意见。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根据该项目中标公告显示,中标方为金华市步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证明,以骗取中标。事实依据: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 VMC855H、VMC1165H 立式加工中心其制造商为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小型企业。而在中国中小微企业名录里并没有该企业(附国家中小微企业名录搜索截图)。说明该企业不属于小型企业,不得享受国家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附官网截图),是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官网中介绍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有员工3500多名,营收30亿元,该家企业不是小型企业。另在巨潮资讯网站(证监委官方网站),证券简称:秦川机床,证券代码:000837,第2022-24公告《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中明确显示了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情况,同时在信息披露中显示,营收远超小型企业的标准(附相关公告原文),另在企查查网站的2022年度报告中社保信息显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25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49人,根据以上信息汇总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小型企业范畴。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规定:在出证明时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2)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诉请求:1.公告中标的立式加工中心制造商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小型企业,投标人金华市步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能享受给予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2.投标人金华市步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应标,应依法依规给予处理。3.重新计算总分,重新确认中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和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对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标准认定的复函》,宝鸡忠诚精密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小型企业,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诉人关于“金华市步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证明,以骗取中标”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请求1和2,本机关不予支持。关于投诉请求3,本机关认为应当予以评分修正,但不影响中标、成交结果。    2、处理结果:衢州学院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编号:衢院招2023-10)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衢州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黄女士    3、联系电话:05703027726   

2023年4号处理决定书网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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