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衢州市财政局对市铜山源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水质提升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1.没有取得供苗单位提供的苗种药残检验和疫病检测报告投放鱼苗。
2.在鱼苗投放活动中存在鱼苗打样验收不规范、鱼苗称重记录不完整、监管人员缺少签字记录的问题。
3.财务凭证不完整。
4.物资管理不到位。
针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责令问题单位整改到位。
衢州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