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四个导向”完善重大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机制

发布日期:2021-12-1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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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共建导向,协同化推动共管格局。成立以“局领导+相关职能处室”为模式运行的四个评价小组,推进“四大专项”绩效评价工作齐头并进。向外借智借力,改变以往由第三方机构“单打独斗”的传统模式,在择优选聘第三方机构的同时,探索构建“第三方机构+财政干部+各领域专家”的多元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力量,提升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科学化厘清评价范围。紧扣政策的“前期、中枢、后端”,将评价范围拓展至政策出台、实施、成效等所有环节,重点突出对政策制定合理性、管理规范性、执行有效性的评价。坚持“全面+重点”,在对“四大专项”政策进行全面评价的同时,选取30%的子政策开展重点核查,通过“三年轮换”实现子政策重点评价全覆盖。

三是坚持多维导向,层次化构建指标体系。坚持“共性+个性”,在寻求政策资金共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专项政策的特点,按照可比可测、动态调整、有所侧重的原则,对标政策、市场、环境等要素,形成“3+7+12+N”4级指标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绩效评价。

四是坚持实效导向,深入化探索结果应用。强化参谋辅政作用,及时将评价结果形成综合报告上报政府、人大。通过“一对一”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部门强化管理,确保“目标更聚焦、政策更精准”。同步开展“大科创”等专项的评价与审计,实现绩效评价、审计监督成果相结合,以协同效应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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