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王珺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将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的车辆违章罚没收入按比例分成给衢江区的议案》的建议(第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罚没收入分成”目前无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9号)规定:“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违法罚缴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财综〔2017〕24号)规定:“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并收缴的罚款,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处罚地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结算账户并划解当地国库。交通违法处罚罚款按照违法发生地和罚款缴纳时间实行统一清算,交通违法发生地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确定。”
目前从政策层面看,对罚没收入进行市、区分成,没有政策依据可以支撑;从违法发生地及财务隶属关系考虑,因交警衢江大队由市交警支队进行统一管理及财务核算,故也无法实施罚没收入分成。
二、现行经费安排与罚没收入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对市交警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在经费安排上实行“人员经费按实算、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统筹财政性资金综合安排以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分轻重缓急,着力提高保障水平。
(一)罚没收入情况。近年来,市交警罚没收入为:2017年6926.95万元、2018年7426.91万元,2019年截至5月份3263.74万元。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1.06亿元、2018年1.23亿元、2019年1.3亿元。其中:安排协辅警经费2017年1524.07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交警衢江大队协辅警经费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4.85%;2018年2108.16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交警衢江大队协辅警经费263万元),比上年增长38.32%;2019年3072.16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交警衢江大队协辅警经费321万元),比上年增长45.73%。
(三)建设性预算安排情况。近年来,通过建设性预算安排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主要有:雪亮工程1.13亿元、天网工程1.27亿元、智慧交管0.8亿元、应急指挥中心及城市数据大脑2.0等项目1.17亿元,建成后相关资源全市共享。
市财政将继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规定,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支持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智慧交管等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