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10-27      信息来源:人教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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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承担文秘、信息、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安全、机要、保密、信访、会务、档案、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课题调研申报、实施及评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组织实施机关及直属单位绩被考核和市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负责人:王燕萍  联系电话:3022202

(二)政策法规处。承担财政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条款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财政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吴叶霞  联系电话:3025608

(三)预算局(挂税政处牌子)。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省财政厅的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负责指导县(市、区)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负责与市税务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参与做好部分产品增值税退税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重点事项等调查工作。

负责人:孙科  联系电话:3012926

(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拟订完善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市区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市级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汪亿佳  联系电话:3031017

(五)预算执行局。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与管理。指导县(市、区)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牵头负责部门决算编制、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市级财政资金调度。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市级国库现金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联系人大预算联网监督。

负责人:饶晓芬  联系电话:3031583

(六)综合处。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指导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水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市直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财务管理相关住房资金监管。负责彩票业务监管。负责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和行政监管。

负责人:邹晓鹏  联系电话:3055290

(七)会计处。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拟订全市会计管理政策,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和推进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监督和管理。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学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曾义承  联系电话:3029728

(八)教科文处。承担市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科文专项资金的管理。参与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张霞  联系电话:3027066

(九)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监督管理市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市级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的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制和社团清理整顿后的国有资产监管。

负责人:卢镇  联系电话:3031028

(十)农业处(基层财政管理处)。承担市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市级气象补助经费。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村级(社区)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相关财政政策措施,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提出并落实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

负责人:余国华  联系电话:3027584

(十一)企业处(金融处)。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含中小企业局)、商务、国资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负责归口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监督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信息化、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储备商品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及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有关工作等。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市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承担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涉及财政有关工作,拟订促进绿色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市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管理。负责相关外事工作。

负责人:王莉萍  联系电话:3058087

(十二)社会保障处。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含移民办)、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收支管理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参与拟订有关低保、抚恤、优待补助等标准。

负责人:丁吉峰  联系电话:3080207

(十三)经济建设处。承担市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协作、综合执法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资金管理。牵头负责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和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归口单位的国有资产相关工作。

负责人:汪红文  联系电话:8357866

(十四)行政政法处。承担市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和军警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级政法经费保障措施。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涉外开支标准政策。负责行政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负责人:姚瑶  联系电话:3045828

(十五)财政监督局。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张卿  联系电话:3036310

(十六)绩效管理处。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部门财政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负责人:缪小海  联系电话:3055265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处。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指导、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负责人:刘敏  联系电话:3055203

(十八)资源环境处。承担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财政保障工作,参与拟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协调与物资保障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管理。

负责人:姚昕  联系电话:3051869

(十九)政策研究室。密切跟踪中央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出台和实施的情况,提前预判,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全市财政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超前性、跟踪性调查研究,为局党委正确判断形势、把握大局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和决策咨询。编发局内部刊物《财政信息》,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来局考察和调研提供资料。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局党委和市委政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余思良  联系电话:3026396

(二十)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及人事档案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许见  联系电话:303015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毛怡青  联系电话:30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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