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政府采购
公众互动
减税降费政策专栏
退出老年模式
添加桌面图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视力保护色:      字体:[ ]

财综〔202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2年2月7日


分享:
友情链接:
公安部
浙江公安
衢州市政府
办公统计
主办单位:衢州市财政局 2023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3004045号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 咨询电话:0570-3055508 技术支持:浙江信安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80202000527号 网站标识码33080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