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2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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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汪名六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在押、在拘人员权益保障的建议》的提案(第10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看守所、拘留所工作开展的好坏事关社会稳定、社会和谐,是政府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市财政局也一直高度重视相关的资金保障工作,2019年至2021年,每年预算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639.4万元,经费保障相比2018年的429.22万元提高了48.97%。主要为:一是看守所、拘留所在押量增加,特别是全市女子大队集中收监以来,两所在押人数增加250人左右,经费增加75万元/年;二是提高在押、在拘人员的伙食保障标准,2018年以来,在押、在拘人员伙食费标准从210元/人·月提高至250元/人·月,经费增加30万元/年;三是为了更好保障在押、在拘人员的身体健康,驻所医生和护士劳务费增加,从78万元/年增加到110万元/年,经费增加32万元/年;四是根据五水共治要求,两所新增排污系统,经费增加35万元/年;五是因在押量增加,两所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运行费用以及三无人员经费和医药费也相应增长,经费增加60万元/年。

当前衢州市看守所、拘留所现行的在押、在拘人员伙食费标准250元/人·月是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物量和金额标准的通知》(浙财行〔2017〕26号)相关规定执行的,费用由市财政拨付,并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经了解,金华、丽水地区在押、在拘人员伙食费标准同为250元/人·月,拘留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日常用品,以及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衣被均由在押人员自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足额保障看守所、拘留所经费。后续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如提高相关保障标准,市财政将按要求及时调整保障标准,以确保看守所、拘留所工作顺利开展,为社会的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财政局

                          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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