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2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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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35号提案的答复

 

韩琛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呼吁衢州市财政局建立市、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第35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近年来,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2023号)《衢州市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衢市编办202053号等文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总投入26010万元,比上年增长15.58%。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教育成本由政府、家庭和社会三方共同承担。据了解,为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省发改委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改进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预计将在年内印发。省级文件出台后,我市将根据财政保障与社会承担比例的要求,综合考虑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支付能力等因素,及时调整制定我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意见。

提案中提到的建立市、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统筹调配市级学前教育经费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已经在新一轮的市区财政体制中充分考虑。根据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和学前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学前教育由县(市、区)级政府保障,省和设区市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统筹作用,重在规划、管理等方面,而不在资金支持上。但是尽管如此,市政府仍将支持市区学前教育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合理的财政收入分成体制,达到建立市、区学前教育成本科学合理分担机制和统筹调配市区学前教育经费的目的。2020年,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柯城区、衢江区财政体制的通知》(衢政发202077号),在市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的分配上,将学前教育在校学生数纳入分成因素范围,按各阶段学生在校生占比进行市区分成,以统筹调配市区教育经费,实现对承担更多教育任务的地方有更多的资金保障。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财政局

2021年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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