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王珺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衢江区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补的议案》的建议(第5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激发设区市扶持所辖各县(市、区)发展的积极性,增强设区市统筹区域发展能力,2015年,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预〔2015〕50号)文件,并于2018年度对政策内容做了修改。由于目前省管县的财政体制,市对区的财政补助也未纳入区域统筹激励奖补政策范围。对此,我们已多次向省财政反映,强烈要求省财政将区级财政纳入省市县区域统筹激励奖补政策范围。
我市属加快发展地区,市级财力总量小,而各项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平衡难度非常大,2018-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率为23.2%,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年均增长率(4.1%)19.1个百分点。2018-2020年,衢江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位于各县(市、区)第三位。尽管如此,为了缩小区与其他县(市、区)的财力差距,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每年给予衢江区一定的区域统筹发展激励补助。在2020年度市与衢江财政体制结算中,对衢江区安排转移支付和各类补助资金1.66亿元。此外,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柯城区、衢江区财政体制的通知》(衢政发〔2020〕2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已进一步完善市对衢江区的相关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加大对衢江发展的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