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表质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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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表质量的通知.pdf


“资产云”月报步骤:

基层单位+主管本级

打开月报,1点选月报封面——2选择“取数”,全表取数——3封面和资产负债表核对更正,“保存”——4“计算”,“保存”——5“审核”,全表审核,通过——6“流程”,上报。

汇总单位

打开月报,1点选月报封面——2汇总——3封面和资产负债表核对更正,“保存”——4“计算”,“保存”——5“审核”,全表审核,通过——6“流程”,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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