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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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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C12-2019-0003

衢财办〔20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财政支持幸福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支持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


关于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衢州发展实际,进一步推动涉企资金统筹管理,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部署,以“大花园”建设为统领,以政策体系完善为切入点,加快打造“产业链+生态圈”,推进创新驱动加快衢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主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转型升级。围绕传统产业弯道超车、新兴产业换道超车主目标,明确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新兴产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为主要任务,细化任务指标和责任清单,建立综合考核激励机制,着力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打造创新驱动生态体系,实现工业生态化、数字化和高效化。

(二)聚力大整合。坚持工业和科技专项资金的整合、资金和基金的并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联动、市本级和县(市、区)统筹的原则,将现有涉企资金和资源整合,统筹使用、集中发力、精准扶持。坚持扶优扶强、内外并举,既要支持存量的优质项目,又要鼓励新引进的高端项目。坚持点线面联动,覆盖点上单个创新项目的扶持、线上创新链的打造、面上创新环境的营造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三)聚优竞争性。按照“直接变间接、分配变竞争、无偿变有偿、事后变事前、低效变高效”的原则,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围绕整个产业创新全生命周期,对“种子、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各个环节进行合理分配,评选认定类的直接补助“发点球”,申报类的加强竞争性分配,竞争性分配重点用于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等领域,在全市树立一批行业领域的典型示范企业,带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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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架构

    政策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按照“考核激励、企业奖补、服务配套”三类路径的架构方式统筹实施,实行动态分类管理:

    (一)考核激励类。将考核激励作为推动企业创优争先、典范引领的重要抓手,具体包含市政府特别奖(包含原市长特别奖和原市政府质量奖)。原市长特别奖用于在全市范围内表彰激励促进衢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企业(人物),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原政府质量奖用于奖励全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和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方法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企业奖补类。以企业为主体,具体包含培育新经济新动能、工业提质增效、创新驱动发展、工业绿色发展、创新企业管理和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六类方向。培育新经济新动能主要支持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工业提质增效主要用于培育龙头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军民融合等;创新驱动发展用于支持企业科技攻关、加快创新载体建设等,共建创新生态体系;创新企业管理主要用于品牌、质量等培育名企名品名家,鼓励衢州制造和提升衢州品牌影响力;工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绿色化改造、倡导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生态化;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主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和直接融资。

    (三)服务配套类。围绕要素支持、平台配套和环境优化三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要素支持主要在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绿色金融改革、深化安环等保险试点、构建融资担保体系和人才专项配套等方面强化要素支持;平台配套重点用于鼓励各类园区做特做强,提升城市能级,推动小微园建设,为存量企业和引进高端项目优化空间环境;优化服务环境重在围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优化政府服务环境。

    三、管理方式

    通过建立“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的“三单合一”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政策导向。

    (一)任务清单。围绕传统产业弯道超车、新兴产业换道超车主目标,按照“三年规划、年度计划”的思路,明确工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新兴产业培育和数字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实施高效管理,即:由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工业和科技等领域工作任务考核办法,梳理明确重点任务和指标,报市政府审定。

    (二)政策清单。根据“任务清单”及任务变化,制定“政策清单”。建立大科创政策变化自动调整工作机制,根据实时情况,将新出台的科创范畴类新政统一纳入大科创政策体系,次年自动加入或退出。及时梳理公开“政策清单”,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要求,确立管理权责。

        (三)资金清单。设立大科创专项资金,根据任务和政策变化调整,资金预算同步到位,管理同步纳入,实现滚动调整。整合统筹涉企奖补资金(包括工业、科技、品牌、金融、质量等)、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包括专项资金和切块资金)和人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涉企政策、人才政策和专项领域的奖补。根据任务变化,及时调整涉企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和结算,保障各项任务按政策实施到位。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四、工作要求

    围绕“聚焦主目标、聚力大整合、聚优竞争性”总体要求,推进大科创专项统筹整合工作,切实优化涉企扶持管理机制。

    (一)围绕“机构+机制”,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大科创专项资金的统筹,调整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管会”)和资金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管办”)领导及成员。完善大科创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制度,由原来的部门“分蛋糕”式的分配改为资管会对项目申报集中审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联动,定期研究讨论大科创专项资金扶持方案,为完善大科创专项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围绕“统筹+自主”,实现管理高效。采取“统筹+自主”的操作方式,县(市、区)在统一执行全市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实际,自主出台高于市里政策力度和具有特色性的本地政策。市里统一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参照执行;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在受理项目和资金兑现上,要确保简便、及时、高效;实行动态完善,分类管理,保证大科创政策体系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围绕“考核+兑现”,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目标任务考核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涉企奖补资金按照政策意见及操作细则兑现,围绕执行情况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涉企资金兑现效率,明确分“考评认定”和“项目申报”两类方式兑现,其中考评认定类无需申报,即评即奖;项目申报类程序尽量从简,及时审查验收,及时兑现,确保政策资金使用高效。

    本政策意见自2019年9月19日起施行。

     

     

     

     

     

     

     

     

     

    关于构建财政支持幸福产业发展

    政策体系的意见

     

    为加快“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美丽经济幸福产业,加快打造幸福产业发展新高地,进一步推进资源要素整合,优化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以靶向精准的政策措施和整合高效的资金投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部署,聚焦“打响一个品牌、构建一个平台、培育一批产业”三大目标要求,立足“南孔圣地礼仪城、全域旅游示范城、运动健身模范城”三大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政策聚焦+资金统筹+管理创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注重整合,强化财政支持幸福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设计与供给,构建大专项资金政策体系,改变零散的直接补助方式,构建精准的扶持机制,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平台和关键基础设施,着力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一)统筹整合,精准发力。以加快提升发展美丽经济幸福产业为导向,统筹市级财政资金、上级财政资金、国有投资公司资金以及各类社会资金,加快构建幸福产业财政资金整合机制,致力于集中财力“办大事”。立足衢州幸福产业发展处于政府撬动市场、事业带动产业、建设导入运营的阶段实际,重点将政策聚焦于品牌打造、平台构建、产业培育,选好主攻方向和发力点,精准施策求实效。同时,对与产业发展紧密关联或有助于产业培育发展的社会事业给予同步投入推进,使产业与事业互促共进、协同发展。

    (二)创新管理,务实高效。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摆脱传统奖补方式下所带来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推动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创新。实行“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管理模式,深化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改革和幸福产业领域的投融资机制创新,做好直接与间接、普惠与竞争、资金与资本及其他资源要素的结合文章,推动“资金+基金”双向发力,并逐步过渡到以基金为主的模式,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政策,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评估,动态调整。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适时开展政策有效性评估,评估方式包括主管部门自评、财政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社会公众评价等。根据评估情况,对需要调整的,及时开展政策调整和清理,按规定程序做好相应的废、改、立工作,避免出现政策只立不废、项目只多不少、资金只增不减现象,使“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按照绩效导向,实现动态调整。

    二、专项架构

    设立大文旅“大专项”,下设“大文旅”专项资金和幸福产业专项基金,政策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探索动态分类管理,构建幸福产业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增强杠杆效应,发挥放大功能,优化资金绩效。

    “大文旅”专项资金按照“1+X”模式设立:“1”为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1亿元(含市级体彩公益金2000万元),作基数管理;“X”为其他资金,包括上级财政资金、超基数外安排的市级财政资金、国有投资公司资金(本)投入、资产资源注入、社会资金(本)投入、市场化运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专项资金具体按以下方式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一)重大专项类。即由市级为主组织实施的事项,具体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局性工作,聚焦“品牌打造、平台建设、产业培育”三大目标,对在幸福产业发展中发挥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作用的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资金筹集、配套和保障工作。

    (二)国资运营类。加快幸福产业基础建设,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打造资金、资源、资产转化的国资运营平台,整合重建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公司,完善幸福产业的市场主体布局结构,壮大产业市场主体力量,更好体现政府性资金投入的带动性,加快助推产业发展。在此基础上,以资本为纽带,积极探索整合全市各类文旅要素资源,组建区域性文旅集团。

    (三)市场引导类。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公共领域与竞争领域关系的基础上,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全方位多形式参与幸福产业发展,带动发展要素资源全方位投入。在组建区域产业母基金基础上,设立规模15-20亿元幸福产业基金,根据产业类别和发展阶段可分设若干子基金。

    三、管理方式

    通过建立“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多单合一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一)任务清单。围绕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探索实施“任务清单”管理。任务清单按年编制、动态调整。清单由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政策清单。围绕任务清单的有效落地落实,构建相应财政支持的政策体系,认真编制政策清单,以政策清单接通“天线”、管住“手脚”、破除“梗阻”。政策清单由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随年度任务清单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通过“政策清单”梳理公开,使市场主体吃透政策更深、对接政策更准、执行政策更快。

    (三)资金清单。根据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编制年度资金清单,明确在重大专项、国资运营、市场引导三个方向上的年度资金布局,并明确各自项下的明细预算安排。实行清单之外无支出,严格控制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年度资金清单由主管部门提出,财政部门审核汇编,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加快幸福产业发展的工作大局,联动开展政策资金统筹整合文章,持续深化财政支持幸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方式。

    (一)围绕“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强化内外动能建设。坚持事业与产业“两手抓”,强化同步谋划、协同发展,推进事业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加强资源要素整合,在安排财政资金时统筹做好资源、资产、资本等盘活工作。立足衢州实际和形势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资本进入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应有作用。

    (二)围绕“体制+机制”体系建设,提高新时代政府理财水平。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积极探索分类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增强财政政策效果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围绕“清单+预算”管理模式,构建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格局。大专项资金实行动态分类使用管理,围绕“清单+预算”,结合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同步完成年度部门预算与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每年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形势变化,结合衢州实际,认真谋划并提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任务清单与专项预算编制统筹衔接,做到大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财政资金集中同步下达,切实提高专项编制、资金整合的及时性、统筹性和实效性。

    本政策意见自2019年9月19日起施行。

     

    关于支持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财政

    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

     

    为加快新时代我市大商贸领域发展,全面构建创新生态体系,进一步推进涉企资金统筹管理,优化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促进大商贸领域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以创新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上攻关,在流通领域的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发力,不断推进经济大开放、市场大提升、平台大优化,走出流通领域优化创新路子。按照“政策聚焦+资金统筹+管理创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支持大商贸发展相关政策的设计与供给,构建相应政策体系,着力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为衢州大商贸领域高质量发展作出引领和贡献。

    (一)分类指导、科学谋划。围绕统筹与重点做好政策体系构建。统筹安排部门资金,做到整体把握、统筹兼顾,强化政策在推动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以重点任务为导向,以加快事业与产业发展为切入点,聚焦阶段性的主要矛盾、主要问题,选好主攻方向和发力点,综合施策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探索建立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以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原则,围绕任务清单做好政策支撑。以事业“补短板”为目标,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任务清单;以打造事业“亮点”为目标,建立创新创特色任务清单;以加快产业新经济发展为目标,建立产业分领域培育任务清单;以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产业平台和产业服务平台任务清单。

    (三)加强创新,务实高效。在支持方式上,加强创新,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摆脱传统奖补方式下所带来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立足发展的不同阶段,做好直接与间接、普惠与竞争、资金与资本及其他资源要素的结合文章,推动“资金+基金”双向发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推进投融资机制多元化。

    (四)强化评估,动态调整。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适时对政策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方面效益情况,开展政策有效性评估,评估方式上包括主管部门自评、财政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社会公众评价等。根据评估情况,对需要调整的,及时开展政策清理,按规定程序做好相应的废、改、立工作,避免政策只立不废、项目只多不少,资金只增不减的现象发生。

    二、专项架构

    探索动态分类管理,构建商贸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谋划聚合文章,增强杠杆效应,发挥放大功能,优化资金绩效。政策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具体按以下方式管理:

    (一)重点专项类。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聚焦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具体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局性工作,对在全市发挥引领性、共享性作用的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资金筹集、配套和保障工作。

    (二)市场引导类。以促进产业新经济的培育发展为主,辅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构建与完善,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公共领域与竞争领域关系的基础上,立足不同的发展阶段,探索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带动发展资源、要素的全方位投入。

    三、管理方式

    通过建立“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多单合一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一)任务清单。调整完善财政支持的重点与方式方法,是推动大商贸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等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三年规划”的思路,研究制定“任务清单”。

    (二)政策清单。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政策清单”,围绕任务清单的有效落地落实,构建相应支持政策体系,使政策与任务一一对应,以政策清单接通“天线”、管住“手脚”、破除“梗阻”。政策一经出台,要主动公开,把政策事项、运行流程、裁量标准亮出来,让各项政策明明白白。

    (三)资金清单。根据“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制定“资金清单”,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编制年度资金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支出,严格控制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

    四、工作要求

    围绕加快大商贸发展的工作大局,联动开展政策资金统筹整合文章,持续深化财政支持体制机制改革,切实优化财政支持管理方式。

    (一)围绕“简政放权+优化监管”,增强资金统筹管理。深入推进大商贸领域“放管服”改革,结合“任务清单”,划清市与县(市、区)的管理权限,激励地方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有序有效推进大商贸领域资金统筹管理。

    (二)围绕“体制+机制”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新时代政府理财水平。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在深化政策分类管理,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分权分责,和推进投入转型“三分一转”的实践中切实探索分类管理方式,不断提升政策支持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围绕“清单+预算”,构建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格局。对大商贸专项资金实行动态分类使用管理。围绕“清单+预算”,结合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同步完成年度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加强任务清单与专项预算编制的统筹衔接,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编制、整合的及时性和统筹性,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本政策意见自2019年9月19日起施行。

    (此页无正文)

  •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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