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三举措助力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

发布日期:2019-04-1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视力保护色:      字体:[ ]

一是统筹经费保障。立足校内托管服务公益属性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采用财政性支持与收取服务性费用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保障经费。财政投入以合理提升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主,服务性费用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进行核定、收取,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

    二是规范收支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收取校内托管服务费用,统一使用财政票据,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根据学校托管服务实际列支,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开设补习班、辅导班等,杜绝高收费、乱收费、滥发补贴等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协同机制。建立收费标准和报酬总量等协同核定机制,全市内的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发改、教育、财政部门统一核定,教职工报酬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具体额度由市、县(市、区)两级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研究确定,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按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分享:
友情链接:
公安部
浙江公安
衢州市政府
办公统计
主办单位:衢州市财政局 2023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3004045号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 咨询电话:0570-3055508 技术支持:浙江信安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80202000527号 网站标识码33080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