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五项措施优化涉农资金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19-11-2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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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衢州市财政部门合近年来各类审计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切实提高涉农资金资金管理绩效。

一是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财经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确保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了《衢州市政府性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

二是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竞争性分配制度。围绕建立完善配套的市“大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着手组织专项调研,推进制度建设。今年重点推进《市“大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衢州市涉农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财政专项资金内控管理制度》等的调研制定工作,推进了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和统筹整合的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我市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相关改革成果,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督促并参与农口部门构建专项管理制度工作。主要是督促并参与农口部门建立完善具体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和内控机制建设,并结合任务清单梳理、实际政策设立调整、实施效果情况对相关制度持续修改完善,切实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通过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力健全监管机制,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四是抓好各项涉农有关制度实施工作。督促农口部门抓好制度落实,继续探索资金监管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督促相关涉农部门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项目落地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着力保障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乡村大花园建设。

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有关部门、项目法人、实施主体等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度等,结合财政改革部署,积极探索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涉农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依照绩效评价结果改进财政支农项目管理,以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市财政局 农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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