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2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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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州市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3055508,传真:0570-3055508)。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和本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指导和推动县(市、区)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部门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8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78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72条。

截至年12月31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737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认真接收和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接收申请工作运转正常。

2015年度,本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答复办毕。在申请方式中,通过网络形式提出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尤其是财政信息公开的推进,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需求相比仍需进一步改进。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指导基层财政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形成全市各级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上下衔接、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七、其他事项

无。

八、附表见201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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