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财金合作,营造金融“好生态”。建立健全农业、财政和金融机构协作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并给予利率优惠;推动农村信贷产品创新,安排120万元贴息补助支持市区探索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
二是加大补助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市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信贷和创新农业保险,其中300万元用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保险贷款保费补助,推广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农业担保贷款产品,160万元用于市区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助,帮助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支持保险创新,筑牢风险“防火墙”。加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力度,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将县级以上规范化、示范性家庭农场纳入保险范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全市家庭农场综合保险保费补助,县(市、区)财政给予40%的保费补助;因地制宜开发农机具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创新险种,市财政分别安排60万元进行保费补助,助力农业经营主体降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