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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浙财办发〔2016〕98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16年9-12月开展的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新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认真组织发动本地财税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竞赛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赛。
三、竞赛方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具体参赛办法及奖项设置请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公民微信公众号查询。网站竞赛期为2016年9月-10月,微信竞赛期为2016年9月-12月。
四、竞赛的奖励
网站竞赛结束后,全国普法办组织抽奖,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3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电话费。
微信竞赛全国普法办于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5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4个月共计8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全国普法办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本次竞赛是全市财税“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市局将把组织本次竞赛活动的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一项重要因素进行考核。